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大力培育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為便于各地各部門和廣大企業更好理解,現就《若干意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關于《若干意見》制定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2019年8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第五次會議上提出,實施冠軍企業培育工程,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強調“開展補鏈強鏈專項行動,加快解決‘卡脖子’難題,發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1月6日,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和《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兼顧當前與長遠,提出了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長短組合政策舉措。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也都明確,要求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支持力度。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專精特新”企業培育工作,2012年起就部署開展相關工作,2017年、2020年,相繼制定實施《關于推進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意見》《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支持引導廣大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進入新階段,面對構建新發展格局新形勢,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以新發展理念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全力建設全球先進制造業基地。2021年8月30日,省政府開了全省新一輪制造業“騰籠換鳥、鳳凰涅槃”攻堅行動推進大會,提出做專做精制造業創新主體,梯次培育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2月23日,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加大市場主體升級力度,制定出臺“專精特新”政策舉措。在“三服務”過程中,基層政府和企業都明確希望省里能出臺政策意見,加大政策引導和扶持力度,培育壯大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體,引領帶動全省廣大中小企業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二、關于《若干意見》總體思路
《若干意見》在起草過程中,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聚焦“專精特新”企業發展需求和痛點難點,提出了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和較高含金量的政策舉措。主要有三點考慮:
一是堅持重點培育和面上推進相結合。在標題設定上以培育壯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突破,引領帶動全省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高質量發展之路。
二是堅持指導性政策和辦實事舉措相結合。在政策框架上貫徹國家《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若干措施》《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辦實事清單》等文件精神,結合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研究提出政策舉措。
三是堅持統籌兼顧當前與長遠相結合。聚焦問題,突出重點,立足浙江中小企業培育工作實際,結合國家《“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提出我省“十四五”的培育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
三、關于《若干意見》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主要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保障措施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發展方向和培育目標。為進一步明確方向、統一思想,著重對“專精特新”的定義和內涵進行了深入闡釋,提出到2025年全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目標。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務。主要從創新、知識產權、人才、質量標準、政府采購、市場拓展、數字化轉型、融資、要素保障、公共服務等10個方面提出18條具體政策舉措。
一是創新政策。充分發揮省企業創新發展聯合基金作用,支持有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基礎研究。在全面執行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國家政策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對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再按25%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
二是知識產權政策。深化“浙江知識產權在線”應用,探索建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知識產權加速器,為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預警、專利創造、布局導航、公共存證等服務。
三是人才政策。在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中,經省市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可享受當地同城待遇,在人才評價、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
四是質量品牌政策。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主導或參與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先進團體標準,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鼓勵各地對“品字標浙江制造”企業、“浙江制造”認證企業進行獎勵。
五是政府采購政策。在政府采購中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項目,預留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產品進行重點推薦,鼓勵采購單位通過政采云制造(精品)館采購。
六是市場拓展政策。完善民參軍“專精特新”企業技術產品目錄,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國防科工配套協作。及時發布展會目錄,鼓勵企業參加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等,搶抓RCEP生效實施機遇,深化與其他RCEP國家經貿合作。
七是數字化轉型政策。發揮省智能制造專家委員會等作用,引導中小企業實施技術改造,加快建設“未來工廠”、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參與分行業產業大腦建設應用試點。
八是融資支持政策。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股改、發債、融資。在浙江股權交易中心設立“專精特新”專板,為中小企業提供全流程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創新“專精特新”專屬信貸產品、保險產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單戶擔保、再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融資,平均擔保費率保持在1%以下。
九是要素支持政策。對畝均評價等級為A類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新增投資項目,優先納入省重大產業項目庫,按規定給予用地、排放等要素保障。優先保障“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項目用能。
十是服務保障政策。組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服務聯盟,以企業碼為重點建設中小企業服務一體化平臺。要求各市縣(市、區)政府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配備服務專員,指導企業確定服務聯絡員,精準對接政策資源。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為保障《若干意見》的有效實施,明確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資金扶持、培育監測、考核評價、宣傳引導等5個方面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