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有關要求,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主責單位由科技部調整至各部委。現將2024年度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申報安排匯總如下,供大家參考(具體以科技部官網消息為準)。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保證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順利實施,實現高效、科學、規范和公正管理,按照國家科技重大項目立項管理等制度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點資助事關國計民生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關鍵共性技術和產品研發,以及重大國際科技合作等,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研發布局和協同創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性的支撐和引領。
第三條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按照重點專項、項目分層次管理。重點專項是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實施的載體,聚焦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堅持目標導向,可從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到成果轉化、應用示范進行全鏈條創新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項目是重點專項組織實施的基本單元,應服務于重點專項目標,可根據需要下設一定數量的課題。
第四條 科技部負責重點專項動議征集凝練、總體布局、關鍵節點考核、監督評估和總體驗收等。主責單位負責重點專項組織實施,對專項實施績效負總責,委托并指導專業機構做好項目管理,根據實施需要建立跨部門協調機制。專業機構受主責單位委托,承擔項目申報受理、立項評審、過程管理、監督檢查、綜合績效評價等具體工作,在項目管理方面向主責單位直接負責。項目承擔單位負責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強化法人責任。
第五條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組織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需求導向、動態部署。瞄準國家目標,從各行業各領域重大現實緊迫需求出發,加強事關長遠發展的戰略前瞻布局,凝練提出亟待突破的科技瓶頸和問題,動態部署重點專項;對于突發、緊急的國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設立專項的響應機制。
——充分授權、壓實責任。重點專項組織實施向主責單位充分授權,發揮主責單位在行業需求凝練、政策標準制定、應用場景構建等方面的優勢;建立權責一致的運行管理機制,壓實各環節主體責任,確保專項的實施成效。
——開放創新、協同攻關。放眼全國遴選優勢科研團隊,充分發揮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骨干作用,開展協同攻關;突出企業科技創新主體作用,促進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營造良好科技創新環境,充分激發創新活力。
——目標管理、加快應用。圍繞擬解決重大問題,明確任務目標,以重大標志性成果為牽引,實施全過程目標管理;加強關鍵節點考核,強化科技成果的“實戰性”,加快形成現實生產力和產業競爭力。
第六條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全流程納入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包括指南發布、評審立項、資金使用、過程管理、綜合績效評價、成果轉化應用等。落實國家科技報告、科學數據匯交和科技成果匯交制度,做好有關檔案的整理、保存和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