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紓困激發中小企業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閩中小企業辦〔2022〕1號),根據《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閩工信規〔2022〕12號)、《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閩工信函中小〔2022〕508號)等文件精神,經企業自愿申報、設區市工信部門審核推薦、我廳審核并公示,認定漳州萬寶機械有限公司等20家企業為2022年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第三批)。現將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獎勵政策
對經認定的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由我廳授予“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稱號、頒發牌匾,并由所在設區市工信、財政部門統籌省級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地市相關資金,完善資金撥付程序,按規定盡快兌現獎勵資金。
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地工信部門要精心抓好轄區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跟蹤服務工作,在資金獎勵、融資支持、技術改造、品牌培育、市場開拓、管理提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引導企業專注主業、重視研發、提升質量,培育一批細分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持續為我省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
三、抓好運行監測
為精準做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跟蹤培育和服務工作,我廳將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納入中小企業運行監測體系。獲得認定的20家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于2023年1月底前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運行監測平臺”(http://baosong.miit.gov.cn)完成注冊,并指定專人負責,于每月25日前完成數據報送。各地工信部門要認真組織轄區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好注冊和數據報送,加強跟蹤督促,抓好中小企業生產運行監測。
四、加強動態管理
我廳對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3年復核一次,對復核不合格的企業,將取消其稱號。各地工信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跟蹤管理,若轄區內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生更名、合并、重組、跨省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重大違法違規事件等情況,應按規定及時報告。